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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叁仟伍佰玖拾叁元陆角(小写:¥1773593.60 )
(1)服务范围:黄桥街道三角咀家园、荷馨苑、中环安置房、黄桥花苑等后续交房小区的建筑垃圾清运并运至正规垃圾处理回收站、处置,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响应单位须在最新一期《苏州市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企业目录》公告名单内。
(1)申领CA: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BOB、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指南》。
(5)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2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3网上询问BOB。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BOB。
2.4技术咨询: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1.注册咨询;CA办理咨询电话;签章使用问题:电线;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线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现场签到: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BOB。未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
纸本响应文件需保证与网上响应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响应文件为准。4、供应商现场签到时间:2023年7
12日9点00分-9点30分(北京时间);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
9点30分(北京时间);6、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一楼
年7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一楼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BOB,现将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单位2023年度(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